## 关于
财产保全费起诉书
### 前言
财产保全费是
法院在
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申请人毁损、转移、出卖其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诉讼结束后,申请人胜诉时,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诉讼费用中已支付的财产保全费从被申请人的财产中优先收取。若申请人撤诉或败诉,则产生的财产保全费由申请人负担。
### 财产保全费起诉书准备
#### 原告
* 原告姓名或名称
* 原告住所或主体登记地址
#### 被告
* 被告姓名或名称
* 被告住所或主体登记地址
#### 诉讼请求
*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财产保全费(具体金额)
#### 事实与理由
* 简要陈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原被告之间的纠纷、诉讼进展等。
* 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和理由,包括诉讼标的、保全财产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的可能、申请人有遭受重大损害的危险等。
* 对于已支付的财产保全费,提供相关凭证。
#### 证据
* 提供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保全裁定书、支付财产保全费的凭证等证据。
* 提供证明被告有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可能的证据,如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转移记录、有转移财产嫌疑的证据等。
### 诉讼流程
*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
* 法院审查起诉书和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被告应诉,并安排开庭审理。
* 开庭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对财产保全费的承担进行举证质证。
* 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注意要点
* 申请财产保全,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
* 财产保全费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人民法院对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权审查。
* 申请人不支付财产保全费的,申请保全的裁定或者决定失效。
* 被申请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或者决定提出复议或申诉。
### 结语
财产保全费是诉讼中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其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人民法院应严格审查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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