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正升新闻

财产保全中扣留到期债权

时间:2024-05-21

财产保全中扣留到期债权

引言

财产保全措施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扣留到期债权作为一种常见的财产保全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深入探讨财产保全中扣留到期债权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法律效果,为执法司法人员和律师提供实务指导。

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中的扣留到期债权依据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7条。

  •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冻结;
  • 判决前,属于被告所有的,可能被执行的财产;
  • 判决后,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应当执行的财产。
  •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属于第三人的生活必需品;
  • 属于第三人的生产资料;
  • 属于第三人的房屋,但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于申请执行标的数额部分的房屋;
  • 因自然灾害、公共灾害、公共事故等紧急情况,被执行人必须立即使用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7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超出对诉讼标的的范围。财产保全措施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在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7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必须及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收到扣留通知后,应当严格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

适用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扣留到期债权作为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 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资格: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资格,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面临被侵害的危险。
  3. 债权已到期:被扣留的债权必须已到期,即债务人依法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限已届满。
  4. 不超过诉讼标的:扣留的债权金额不得超过诉讼标的,否则构成超标保全。
  5. 有证据证明債務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之虞:申请人应对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之虞提交证据,如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巨额欠债、有逃避执行历史等。

申请程序

申请扣留到期债权的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供担保。
  2. 审查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3. 执行通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扣留通知书》,通知其不得向债务人支付到期债权,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扣留。同时,法院也应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其不得向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4. 扣留生效:被执行人收到扣留通知后,扣留到期债权立即生效。
  5. 解除扣留:在诉讼过程中,一审判决作出后,若被执行人对判决结果服判,且依法履行判决书内容的,法院即解除扣留措施。

法律效果

扣留到期债权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

  • 强制执行力:扣留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执行力。
  • 禁止处分:被执行人不得对已扣留的到期债权进行任何处分,包括转让、抵销等行为。否则,相关行为无效。
  • 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接到扣留通知书后,有义务向法院履行的到期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 优先受偿:扣留的到期债权在被执行人破产清算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赔偿责任:执行扣留措施后,被执行人因扣留措施造成损失的,法院有权追究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 注意事项

    在执行扣留到期债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查明债务人身份:法院应核实被执行人与债务人的身份,避免错误扣留。
    • 正确计算债务金额:法院应根据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确定债权金额,避免超标扣留。
    • 及时通知债务人:法院应及时向债务人送达扣留通知书,以避免债务人因不知情而违反法院的扣留命令。
    • 做好后续管理:法院应建立健全扣留到期债权的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债务人的履行情况,防止债务人规避执行。
    • 平衡各方利益:法院在采取扣留措施时,应当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社会的稳定等因素,做到公正合理。

    结论

    扣留到期债权作为财产保全措施,对于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具有重要作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扣留到期债权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对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在扣留到期债权时,应当严格依法行事,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



    上一篇 : 网贷起诉财产保全了
    下一篇 : 婚姻财产保全案例3

相关知识阅读


执行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网上做财产保全可靠吗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民事案平安担保财产保全放弃财产保全后申请再审起诉书是否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周六日保全财产能撤销吗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需取得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裁定时限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法律依据财产保全分几次交自己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费用谁出财产保全流程表格诉前财产保全有没有作用对被告怎样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判决后的财产保全有效吗财产保全拍卖是怎么回事婚前买房个人财产被保全了诉讼过程中能保全的财产财产保全是冻结银行卡吗诉讼保全费担保费是多少财产保全过程中产生的孳息财产保全可以查到资金去向吗贷款银行财产保全错误案例担保人资金被保全什么意思财产保全申请复议范本被保全的财产被其他法院执行诉讼保全担保费由谁出诉前财产保全是开户银行保全担保财产的解封请问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湖南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清远撤销财产保全律师费用多少只收到财产保全裁定诉前保全 担保财产比例刑事案财产保全冻结不动产财产保全申请置换花呗欠了几千块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拒不协助建行贷款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保全的解冻被告没有钱能做财产保全吗起诉离婚可不可以财产保全2023年财产保全新规定是什么中公退费申请财产保全宜信上门说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与工资哪优先随意财产保全哈尔滨做财产保全公司事故车财产保全了车不要了欠钱打官司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保全财产如何保全车辆你们财产保全了吗英语财产保全30天后不给解冻银行打电话来说申请财产保全债的担保债的保全平安普惠冻结保全财产是真的假的诉讼中财产保全不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数额百分之十贷款公司起诉财产保全有用吗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查询雄安财产保全纠纷案件财产保全费用计算器在线计算财产保全是兑现财产保全超过六个月成都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用未到约定还款日期被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法院会查找财产吗不进行财产保全漯河公积金财产保全部申请财产保全交了1万元执行与财产保全哪个优先海陵区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告知单龙岗财产保全律师联系方式做了财产保全被变卖诉讼保全败诉担保财产巩义财产保全置换担保贷款车会被财产保全吗保全财产执行分配诉中做财产保全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法条申请财产保全会冻结网店吗诉前财产保全多久可以报案诉前财产保全起诉输了保全财产需多少费用诉前调解和财产保全法院撤诉财产保全申请书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文库保全后财产能拿走吗财产保全后办新卡还能用吗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功能河南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公司财产保全延期送达书法院财产保全保证金制度入会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诉讼保全与财产保全诉讼请求保全财产贷款房子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相关资讯推荐

你们财产保全了吗

财产保全用汽车担保怎么写

法院的财产保全期限

保全担保书的格式

麻城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是为了什么

财产保全一方不知道

人保诉讼保全担保收费

银行申请保全的担保书

诉前财产保全被驳回

3万财产保全费用

保全财产可以马上解押吗

保全担保费有哪些费用

财产保全需要审计部门吗

原告财产保全自己解除

陕西财产保全保险哪里购买

阳江申请财产保全电话

终本后财产保全过期

如何退出财产保全

和法院联系财产保全能解冻吗

信用卡威胁说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超期了

财产保全影响出行吗

法拍房怎么财产保全

债务人有财产被保全

财产保全后被告法院受理吗

汽车事故对方申请财产保全

执行立案申请书财产保全

起诉同事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担保需要什么意思

房屋可以财产保全吗多少钱

仲裁财产保全咨询什么部门

保险公司有财产保全担保吗

二审可以保全财产吗

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联系

财产保全 不动产 法院

向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额度冻结

财产保全必须账户有钱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起诉时间

法院是否有财产保全的权利

通讯录转移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承诺函

网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三次诉讼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办

财产保全多久可以恢复执行

百度一下财产保全

信用卡恶意透支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到可续保

当事人违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文书怎样写

财产保全一定能拿到钱么

申请保全造成财产灭失

微信里的钱如何财产保全

夫妻离婚怎样办理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