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规定25条
时间:2025-03-28
提到财产保全,大家可能首先会想到“诉讼保全”,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实际上,财产保全不仅在民事诉讼中存在,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也有相关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制度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财产保全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其中,《意见》第二十五条尤其值得关注。
《意见》第二十五条从两个方面对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保全措施错误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规定。一方面,人民法院对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对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申请人提供担保,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或者采取保全措施错误,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人民法院的相关行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如何履行职责,又如何在出现错误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履行哪些职责?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相关职责,切实保护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依据等。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请求成立的,且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使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难以实现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申请人提供担保。
3.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审查被保全人的解除或者变更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采取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申请人提供错误证据或者隐�相关证据,或者保全财产减少、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等,应当及时解除或者变更保全措施。
4.执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确保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的错误保全责任?
虽然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负有重要职责,但人民法院也并非是绝对的,人民法院在行使职权时,也可能会出现错误,导致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的错误保全责任呢?
1.人民法院对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人民法院没有认真审查,或者审查不细致,导致对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采取了保全措施,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人民法院在审查时没有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导致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请求可能成立而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人民法院未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督促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人民法院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力,导致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被申请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仅要求申请人提供较低金额的担保,导致被申请人在保全措施错误时无法获得足够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错误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如果人民法院审查不细致,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误采取保全措施,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人民法院错误地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请求成立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错误地适用法律导致采取保全措施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错误: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如果人民法院没有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或者保全措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人民法院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错误的保全方式,或者保全的财产超过必要限度,导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人民法院的错误保全责任?
如果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认为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出现错误,导致其遭受损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究错误保全责任。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追究:
1.申请赔偿: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发现人民法院的错误保全行为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人民法院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赔偿的,应当及时支付赔偿金;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赔偿的原因。
2.提起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赔偿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或者当事人、第三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3.申请复议:如果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错误保全责任的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复议后,仍然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裁定。
4.进行申诉:如果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错误保全责任的认定有偏袒一方、枉纵一方等严重错误行为,导致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审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人民法院的错误保全责任制度,是维护当事人以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行使职权,避免出现错误保全行为。如果出现错误保全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切实保护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