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保全 担保
时间:2024-09-11
**引言**
仲裁保全担保是一种机制,旨在保护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行使权利。当当事人担心另一当事人可能在仲裁过程中或判决后转移或隐匿资产时,仲裁庭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颁发保全令。保全担保是申请人提供的一种担保,以确保如保全令被错误性发布,保全令的受领者将获得补偿。**仲裁保全担保的法律依据**
仲裁保全担保的法律依据可能因各司法管辖区的仲裁法不同而异。在许多国家,仲裁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授权仲裁庭颁发保全令。例如,《纽约公约》第17条规定,缔约国法院在收到一国仲裁庭的请求时,应采取措施保全申请人的资产。同样,《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26条赋予仲裁庭权力,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临时措施,包括颁发保全令。**保全令的类型**
仲裁保全担保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 资产冻结令: 阻止当事人转移或处置其资产 旅行禁令: 禁止当事人离开指定国家或地区 资产扣押令: 扣押当事人的特定资产 信息披露令: 要求当事人披露其资产信息**担保的形式**
仲裁保全担保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确保被保全令错误性发布的受领者不会遭受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包括: 现金 银行担保 信用证 担保人担保**申请程序**
仲裁保全担保的申请通常需要提交申请书和supporting document。申请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当事人姓名和联系信息 保全令的请求 申请人担心受领者转移或隐匿资产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拟议担保的形式和数额supporting document可能包括:
仲裁协议副本 受领者违约的证据 申请人资产面临风险的证据**仲裁庭的审查**
仲裁庭在审查仲裁保全担保申请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申请人的 prima facie 主张(即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已足够证明其主张成立) 申请人所面临的风险的严重性 保全令颁发对双方造成的潜在损害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的充分性**保全令的执行**
如果仲裁庭颁发了保全令,则当事人有义务遵守该命令。如当事人不遵守命令,仲裁庭可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支付罚款或拘留。在某些情况下,仲裁庭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保全令。**保全令的撤销**
仲裁保全令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撤销: 申请人撤回申请 仲裁程序已终止 保全令获得错误发布 担保人违约**结论**
仲裁保全担保是一种重要的机制,可帮助保护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的权利。通过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保全担保可以减轻保全令错误性发布对被保全令受领者造成的潜在损害风险。仲裁庭在审核保全担保申请时应谨慎行事,并平衡各方的利益。保全令的有效执行对于确保仲裁裁决的适当执行至关重要。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