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担保说明书
时间:2024-07-30
财产保全担保说明书
担保编号:[担保编号]
一、 概述
本财产保全担保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由[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出具,旨在明确担保人与 [债权人名称](以下简称“债权人”)就 [债务人名称](以下简称“债务人”) 财产保全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并阐述担保责任和义务。
二、 担保事项
1. 担保范围:担保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 [合同名称/法律关系]([合同编号]) 产生的 [具体债权描述,例如: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提供担保。
2. 担保金额: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该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 担保期间:自本说明书生效之日起至以下时间点中较早者止:
(1) 债务人履行完毕对债权人上述债务之日;
(2) 债权人解除本担保之日;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除本担保之日。
4.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例如:保证、抵押、质押],[若为抵押/质押,说明抵押物/质押物信息]。
三、 担保人的承诺与保证
1. 担保人承诺,本说明书以及根据本说明书采取的一切行动均已获得其内部授权,并符合其章程的规定和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2. 担保人保证,其对担保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且担保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有任何第三方对担保财产主张权利,担保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 担保人保证,在担保期间内,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擅自减少或停止对担保财产的投入,不以任何方式处置担保财产,并保证担保财产的完整性。
4. 担保人保证,如因担保人自身原因导致担保财产价值减少,担保人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担保财产价值的不足。
5. 担保人保证,如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担保人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四、 担保责任的实现
1. 当债务人未按照与债权人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2.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五、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说明书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担保人违反本说明书的约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担保人应赔偿债权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六、 其他
1. 本说明书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说明书一式 [数字]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和担保人各执 [数字] 份。
3. 本说明书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本说明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七、 签署页
债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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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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