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保全财产有哪些
时间:2024-07-26
税收保全财产有哪些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为了防止纳税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逃避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对财产的处分权,这就是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一、查封
查封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暂时禁止其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是税收保全措施中最常见的一种。查封的范围包括:
1. 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林木等; 2. 动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原材料、产品等; 3. 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税务机关在进行查封时,应当制作查封清单,并当场交付纳税人或其代理人或在场见证人签收。查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扣押
扣押是指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动产、有价证券、汇票、支票、其他 negotiable instruments 和 Gold and Silver bullion 等财物暂时提取并保管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与查封相比,扣押的对象主要是可以移动的财产。税务机关在进行扣押时,应当制作扣押清单,并当场交付纳税人或其代理人或在场见证人签收。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三、冻结
冻结是指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纳税人在该机构的存款、汇款等资金暂时冻结,禁止其提取或转让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冻结的对象主要是纳税人的资金。税务机关在进行冻结时,应当将冻结通知书送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和纳税人。冻结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其他税收保全措施
除了上述三种常见的税收保全措施外,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税收保全措施,例如:
1. 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2. 阻止欠税的纳税人出境; 3. 对纳税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收保全的注意事项
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2. 税收保全措施的种类、期限和范围应当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及其情节相适应; 3. 税务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擅自使用或处分; 4.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法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重要手段。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