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怎么填
时间:2024-06-27
引言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其被转移或处置,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担保方式的正确填写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申请保全的成败和被申请人权利的保障。
动产担保
提供动产所有权证明(如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 提供动产的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 担保人应实际占有动产,或提供动产保管证明。不动产担保
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等)。 提供不动产的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 不动产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如抵押、查封等。 担保人应实际占有不动产,或提供不动产保管证明。否,保全担保金会在诉讼过程中被冻结,只有当诉讼结束并申请人胜诉时,才能取回担保金。
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吗?可以,但需要得到被申请人的同意和法院的批准。
如果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不服,可以怎么做?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依法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的正确填写是财产保全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供相应担保凭证。法院会对保全担保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准予财产保全。只有了解并遵守财产保全担保方式的填写规定,才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被申请人权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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