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判决后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6-14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法院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旨在防止或冻结被告财产,以保证判决后能够得到执行。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判决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也有部分情况下,法院会在判决后继续采取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二审判决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等行为,或者有转移、藏匿、变卖财产的可能; 不立即执行将使判决难以执行; 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执行标的明确。二审判决后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二审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案件名称及案号、涉案财产的种类、所在地及价值、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请求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担保的种类、金额等要素。
二审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发出财产保全决定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执行。
二审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期限为1年。在财产保全期限内,如果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可以申请延续财产保全。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二审判决后财产保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解除:
判决被执行或者和解; 财产保全的期限届满; 申请人撤回申请; 法院认为继续财产保全没有必要;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向二审法院提交申请书。二审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决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发出解除财产保全决定书,并通知执行部门执行。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请求人提出申请后三十日内向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滥用财产保全措施,从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甲公司向乙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并承担相关利息。一审判决后,乙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甲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乙公司的银行账户。甲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乙公司有转移、藏匿财产的可能。
二审法院审查了甲公司的申请材料后,决定对乙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冻结金额为100万元。冻结期限为1年。
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乙公司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甲公司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二审法院审查了甲公司的申请材料后,决定延长财产保全期限1年。
此案中,二审法院在判决后继续对乙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基于甲公司提供了乙公司有转移、藏匿财产可能的证据,且不立即执行将使判决难以执行。
二审判决后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诉讼保全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应当充分理解二审判决后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期限、解除等相关规定,并合理利用该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滥用财产保全措施也会带来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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