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主动解除财产保全协议
时间: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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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保全协议 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条件 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途径 解除财产保全协议需要的材料 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程序 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注意事项财产保全协议,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防止一方转移或变卖财产,从而影响另一方胜诉时财产的执行,经协商一致而签订的协议。财产保全协议一旦签订,将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违反约定的当事人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产保全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被保全财产的清单 保全措施的期限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反协议的责任财产保全协议并非不可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情形主要有: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 当事人申请解除,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全的财产或者权属有争议,且不属于人民法院有权保全的范围 保全措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认为解除保全措施不致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主动解除财产保全协议有以下两种途径: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 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双方当事人对于解除财产保全协议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解除协议,向保全机关提交解除申请,保全机关经审查后即可解除保全措施。
当事人可以向实施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协议的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解除的原因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后会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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