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都有哪些财产种类
时间:2024-06-01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隐匿其财产,以保证申请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保全的财产种类包括: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现金 票据 贵重金属 珠宝首饰 车辆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 土地 森林 矿山 水利设施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可以保全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请求给付或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可以保全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借债 未付货款 未付租金 赔偿金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创造的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可以保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专利 商标 版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可以保全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文物 艺术品 古董 动物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有合法的事实根据,不能滥用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的申请进行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财产保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方法。 财产保全的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由申请保全的人申请延期。 被申请保全人对财产保全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执行异议之诉。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