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担保
时间:2024-11-28
一、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定义
工程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它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性保险,目的是为了补偿由于借款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银行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
特点
对投保人信用有要求:保险公司在签订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时,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必然对借款人(被保险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有一定的认识,对其信用有一定的了解。
与银行负担相关:在现实当中,如果银行承担履约保证保险的保费交付义务,那么势必加重银行的负担,这也反映出它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特殊经济关系。
二、工程履约担保
定义与目的
工程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工程领域,它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担保方式
银行履约保函
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通常发包人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履约担保书
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费用。工程采购项目采用这种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 - 50%。
履约担保金
可用保兑、或(此处原文档表述不完整),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其他方式
可以采用保证金担保(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担保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将被乙方随合同履约期满后的结算款项抵扣)、保函担保(甲方在乙方请求时,向乙方出具相当于担保金额的担保函)以及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的担保方式等。担保金额一般不得高于中标合同价款的10%。
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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