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诉前财产保全材料
时间:2024-08-10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请求事项:
请求阳江市xx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x号房产(房产证号:xxxxxxxx)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该房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xx元,或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相应的其他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xx合同纠纷,具体事实如下:
xxxxxxxxxxxxx(详细描述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被申请人如何违反合同约定,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事实)
被申请人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申请人造成xx元经济损失(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计算方式)。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但被申请人拒不承认债务,且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证明上述事实,现提交如下证据材料:
1.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xx合同(原件/复印件);
4.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如:送货单、签收单、结算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5. 能够证明申请人损失的证据(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
6.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证据(如: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线索、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线索、相关机构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等);
7. 保全财产清单及价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8. 其他证据材料。
此致
阳江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