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担保险费用谁承担
时间:2024-08-08
保全担保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而由法院或仲裁机构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将来能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申请保全担保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保全担保费用的问题,那么,这笔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一、 保全担保费用的性质和种类
保全担保费用是指在申请和执行保全担保过程中,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仲裁机构或担保机构缴纳的费用。其性质属于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的一部分,并非担保责任本身。
保全担保费用根据承担主体和用途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保全申请费:由申请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缴纳,用于支付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查保全申请、作出裁定等环节产生的费用。
2. 保全担保金:由被申请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的担保,用于保证将来能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申请人最终胜诉,则保全担保金将退还;如果被申请人败诉,则保全担保金将用于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3. 担保公司费用:如果被申请人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则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担保公司费用通常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二、 保全担保费用的承担主体
关于保全担保费用的承担主体,各国法律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1. 申请人承担原则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一般实行“申请人承担原则”,即由申请保全的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保全担保费用。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
(1)申请保全担保是申请人的权利,而非义务,申请人应自行承担行使权利的成本和风险。
(2)由申请人承担保全担保费用,可以避免被申请人因担心承担高昂的费用而放弃申请保全的权利。
2. 败诉方承担原则
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中国、德国,则实行“败诉方承担原则”,即最终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保全担保费用。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
(1)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败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成本。
(2)由败诉方承担保全担保费用,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加谨慎地提起诉讼或仲裁,避免滥用诉讼权利。
3. 由法院或仲裁机构酌情决定
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法国、日本,则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保全担保费用。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决定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例如是否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是否故意拖延诉讼或仲裁程序等;
(2)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标的额的大小、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
三、 我国法律关于保全担保费用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我国实行“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原则,即由申请保全的一方当事人负责提供保全担保金或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
2. 保全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保全申请费的承担方式;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3. 如果被申请人因申请人的保全行为遭受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
四、 对保全担保费用承担的几点建议
针对保全担保费用承担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当事人应当理性行使诉讼权利,避免滥用保全措施,在提起保全申请前,应充分评估申请保全的必要性和风险,避免因保全不当给对方造成损失。
2.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确定保全担保费用承担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公平合理,既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被申请人因承担过高的费用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3. 建议加强对保全担保费用的法律解释和司法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总之,保全担保费用承担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在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保全担保费用的承担主体,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或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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