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能扣划吗
时间:2024-07-31
财产保全与扣划是两种常见的诉讼保全措施,两者在目的、适用条件、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将两者混淆的情况。本文将对财产保全与扣划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阐明财产保全是否可以进行扣划。
一、 财产保全与扣划的概念及区别
1.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进行中,为防止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以逃避债务,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形式。
(1) 查封:是指对不动产、特定动产,禁止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处分该财产的行为;
(2) 扣押:是指将动产、权利凭证等从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处收取保管的行为;
(3) 冻结:是指限制存款人提取、转账其银行存款或者限制被申请人转让其证券、股权等财产的行为。
2. 扣划
扣划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执行人将其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划拨给申请执行人的行为。扣划的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能是其他财产。
3. 两者的区别
财产保全与扣划的主要区别在于:
(1) 性质不同:财产保全是诉讼保障措施,不具有终局性;扣划是执行措施,具有强制执行力。
(2) 适用阶段不同:财产保全适用于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采取;扣划适用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的阶段,只能由申请执行人申请。
(3) 对象和范围不同:财产保全的对象可以是各种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等;扣划的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二、 财产保全能否扣划?
根据上述分析,财产保全和扣划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不能将两者混淆。财产保全只是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一种临时性控制措施,不等于对财产的直接处分,因此,不能将财产保全等同于扣划。
具体而言,在财产保全阶段,法院只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限制其对财产的处分,并不能直接将被申请人的财产划拨给申请人。即使是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也只是一种限制性措施,不允许被申请人提取或转账该笔存款,但所有权仍然属于被申请人,法院不能直接将该笔存款划拨给申请人。
只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才能根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才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划。
三、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甲公司担心乙公司转移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乙公司银行账户100万元存款。随后,甲公司胜诉,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甲公司100万元债务。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拒不履行,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将已经冻结的100万元存款划拨给甲公司。
在这个案例中,财产保全阶段只是冻结了乙公司的存款,并没有进行扣划。只有在判决生效后,法院才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已经被冻结的存款进行了扣划。
四、 结语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不能进行扣划。财产保全只是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保障措施,旨在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而扣划则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淆。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财产保全和扣划这两种法律制度,避免将两者混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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