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存会被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7-31
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经常会遇到债务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定期的现象。定期的优点是安全性高,利息相对定期活期存款高,还能避免冲动消费。因此,有些人会把资金存定期来规避债务。但定存是否真的能规避财产保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或执行程序中,为确保胜诉方(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诉方(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可能影响执行的证据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存款、查封、扣押、搜查等。
**定存是否会被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有证据证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隐匿财产等行为,或者有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权利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因此,如果债务人有上述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定存进行财产保全的。
**定存被财产保全后的处理**
定存被财产保全后,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得到实现,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定期已到期**
如果定存已到期,债务人的资金将转入活期账户。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活期账户,并予以冻结。如果被执行人的活期账户中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法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定存,将拍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2. 定期未到期**
如果定存未到期,法院一般会采取禁止被执行人支取该定存的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定存合同,将资金转入活期账户,并予以冻结。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解除定存合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如果被执行人拒绝解除定存合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解除定存合同并冻结资金。
**定存被财产保全的例外情形**
在特殊情况下,定存可能不会被财产保全。例如:
**1. 单位发放的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对借款人因工资收入、经营所得等收入还贷的合理生活费用,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留。如果单位发放的生活费被存入定存,一般不会被财产保全。
**2. 政府发放的社会保障金**
根据《劳动法》第55条规定,社会保险金包括社会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金和生育金。社会保险金被存入定存后,一般不会被财产保全。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还规定了一些其他情形下定存不会被财产保全,例如:被执行人基于抚养义务向其抚养亲属、配偶或者非婚生子女支付的费用;被执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款;被执行人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被执行人取得的残疾人生活补贴等。
**定存被财产保全后的救济措施**
如果债务人的定存被财产保全,但债权人认为财产保全不当,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 异议之诉**
债权人可以向实施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将在收到起诉状后5日内做出裁定。
**2. 执行异议之诉**
如果财产保全措施是由执行法院实施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定存被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定存被财产保全,债务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保证债务及时履行**
只有及时履行债务,才能避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2. 不要恶意规避债务**
不要将资金存入定存来恶意规避债务,否则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定存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定期主动申报财产**
债务人可以主动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定存。这样可以避免债权人以不知情为由申请财产保全。
总之,定存是否会被财产保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债务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隐匿财产等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的,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定存进行财产保全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定存可能不会被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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