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保全物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7-28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然而,现实生活中,申请人往往面临着无法提供担保或担保不足的困境,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没有保全物是否还能申请财产保全?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 财产保全的担保要求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并且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申请人在保全错误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足,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二、 无保全物并非绝对不可申请
虽然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保全物就绝对无法申请财产保全。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没有保全物,法院也有可能支持申请人的保全申请:
1. 法律规定的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请求国家赔偿的;
(4)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以上几种情况,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申请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法律特别规定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 提供其他形式担保:
除了传统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外,申请人还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例如:
(1)书面保证:申请人可以提供由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书面保证函,承诺在保全错误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2)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申请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在保全错误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其他足以担保的方式:根据具体案情,申请人还可以提供其他足以担保的方式,例如提供银行存款单、房产证等财产线索,或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担保等。
3. 法院酌情裁量:
即使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需提供担保的情形,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考量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来决定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
(1)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较大,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生效判决难以执行的,法院可以酌情裁定财产保全。
(2)案件标的额巨大,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法院可以酌情裁定财产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行使酌情裁量权时,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做到公平、公正。对于无法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法院在裁定财产保全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加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保全错误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三、 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但没有保全物并非绝对不可申请财产保全.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其他形式担保、适用无需提供担保的特殊情形以及争取法院酌情裁量等途径,来争取法院的支持,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申请财产保全是一项专业的诉讼活动,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