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中划拨保全财产
时间:2024-07-23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隐匿,而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划拨保全财产。
适用条件
1. 被执行人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拒不履行义务。 2. 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有转移、隐匿的风险。 3. 申请人是具有法律关系的权利人。
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据。 2. 法院审查申请及证据,决定是否冻结财产。 3. 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相关单位。 4. 相关单位收到裁定书后,应立即执行划拨,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划拨至法院指定的账户。
执行效果
1. 划拨保全的财产不得被转移、隐匿或处分。 2. 划拨保全的财产不得作为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标的物。 3. 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未经法院许可,划拨保全的财产不得被释放。
解除保全
1. 申请人撤回申请。 2. 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 3. 法院认为保全措施已无必要。 4. 人民法院发现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存在虚假。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1. 划拨保全是强制措施,应谨慎使用,避免滥用。 2.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 3. 划拨保全的财产不得超过实现债权的范围。 4. 被执行人对划拨保全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请解除。 5. 划拨保全后,被执行人仍有权处分划拨财产的收益,但不得处分划拨财产本身。
案例
原告上海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北京某公司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上海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北京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划拨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证据充分,符合划拨保全条件,遂签发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确保了原告债权的实现。
结论
执行中划拨保全财产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但在运用时应当谨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避免滥用可能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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