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能过户吗现在还能办吗
时间:2024-06-2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藏匿、变卖其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后的财产是不可以过户的。这是因为:
1. 财产保全使被执行人的财产处于被控制状态,旨在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2. 如果允许财产过户,则保全措施将失去作用,导致执行无法实现。但以下情况下,财产保全不影响过户:
1. 法院准许过户。如果法院认为过户不会影响执行,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允许财产过户。2. 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例如,银行存款、保险金等特定财产的过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除了冻结财产外,财产保全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 扣押财产:将被执行人的动产或不动产暂时扣押并保管起来。2. 查封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原处加封,禁止被执行人处分或使用。3. 划拨存款: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划拨到执行法院指定的账户中。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解除:
1. 诉讼终结且执行完毕。2. 被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3. 申请人撤回申请或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必要。4. 判决或裁定被撤销或变更。财产保全的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申请。如果被执行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有新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执行依据。2. 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其财产的行为或者有重大嫌疑。3. 申请财产保全能够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2. 执行依据。3. 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藏匿、变卖其财产的行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证据材料。综上所述,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过户的,但有例外情况。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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