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后多久收到通知
时间:2024-06-15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手段,法院为了防止被告人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从而损害原告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动产和不动产等。
**财产保全后多久收到通知**
财产保全后,法院一般会在7日内向被保全人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被保全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说明,并提交担保以解除保全措施。
**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的; 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应当保全的。**被保全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被保全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财产情况说明。被保全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财产情况说明,包括财产清单、债权债务情况等。 提交担保解除保全。被保全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担保,以解除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金、抵押物或第三人保证等。 申请法院审查保全。如果被保全人认为法院保全不当,可以向法院申请审查保全。法院收到审查申请后,会对保全措施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保全裁定。如果被保全人违反法院的保全裁定,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罚款等。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