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财产保全申请书
##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联系方式:
## 二、申请保全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原因如下: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XXXX纠纷,目前正在贵院审理中。
2. 在此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具有将涉案房屋土地财产转移、隐匿或变卖的风险。
3. 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遭受重大损害。
## 三、保全标的
申请人请求贵院对以下房屋土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 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号为XXXXXXXXX,房屋面积XX平方米。
2. 土地:位于XXXXXXXX,土地证号为XXXXXXXXX,土地面积XX平方米。
3. 其他与纠纷相关的财产(例如:车辆、存款等)。
## 四、保全方式
申请人请求贵院对涉案房屋土地财产采取以下保全方式:
1. 查封:对涉案房产和土地进行查封,禁止被申请人处分或转移。
2. 冻结: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存款和车辆等其他财产。
3. 禁止处分:对涉案房屋土地财产及其他相关财产发布禁止处分令,禁止被申请人进行转让、出售、赠与等处分行为。
## 五、保全申请的依据
申请人提交的保全申请符合以下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7条: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无法提供担保的,保全措施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 六、保全担保
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了价值XXXXX元的银行保函作为保全担保。
## 七、保全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特此向贵院正式提交房屋土地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 八、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已将本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2. 申请人保留在下述情况下申请追加保全措施的权利:
*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被申请人有新的财产需要采取保全措施;
* 申请人获得新的证据支持扩大保全范围。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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