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能否查封会计账本
时间:2024-05-31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中为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查封是指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置于特定状态,使被执行人不得处分与转移该财产的行为。会计账本作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证据,是否能够被查封,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等方面,对财产保全能否查封会计账本来进行详细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保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该条规定从总则上确立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财产依法予以保护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不得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不得查封、扣押其生产、生活必需品或者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重要资料。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属于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重要资料,人民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不得查封、扣押。"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会计账本当否查封问题,各级法院存在不同的意见。一些法院认为,会计账本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证据,查封会计账本可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些法院则认为,会计账本属于与当事人生产、生活有关的重要资料,查封会计账本会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属于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重要资料,人民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不得查封、扣押。
2017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会计账本能否查封的问题作出了裁判。该案中,原告申请法院查封被告名下的会计账本,被告认为会计账本是企业重要资料,查封会计账本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保全申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会计账本是企业的会计核算凭证,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查封行为会限制企业正常经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
对于财产保全能否查封会计账本的问题,学界也有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会计账本属于非生产资料,查封后不会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应当允许查封会计账本。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会计账本作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证据,查封后将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应当禁止查封会计账本。此外,还有学者提出,对于查封会计账本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并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账本,来平衡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财产保全能否查封会计账本问题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属于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重要资料,人民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不得查封、扣押。因此,财产保全中原则上不得查封会计账本。在具体案件中,如需要对会计账本进行查封,则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合理确定查封范围和措施,以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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