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条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4-05-27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其他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申请人联系地址"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其他号码"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如有)"
联系地址:"被申请人联系地址(如有)"
三、欠条信息
欠条出具时间:"欠条出具时间"
欠条数额:"欠条数额"(大写和小写)
欠条约定还款期限:"欠条约定还款期限"
欠条违约金(如有):"违约金金额"(大写和小写)
欠条证明人:"证明人姓名"(如有)
四、申请保全的财产
本次申请保全的财产包括:"保全标的清单"(详细列明保全标的、价值、所在地等信息)
五、保全原因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欠条所载义务,且有以下情形之一:
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隐匿财产,企图使判决不能执行 有证据证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行为 其他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具体说明原因)六、保全措施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 扣押、查封被申请人的动产或不动产 禁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变卖其名下财产 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七、保全依据
本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提出。
八、提交证据
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和保全申请的合理性:
欠条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被申请人违约的事实证据(如银行流水、相关凭证或证人证言) 证明被申请人有保全原因情形的事实证据(如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证据) 其他有助于证明申请人诉讼请求和保全申请的证据九、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声明:
保证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提供虚假证据,愿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在申请保全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如有)十、人民法院受理与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本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作出保全裁定书。
十一、保全执行与异议处理
保全裁定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将协助申请人执行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异议审查。
十二、特别提示
申请人应注意,欠条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前采取的一种救济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当谨慎使用保全措施,避免滥用。
敬请人民法院批准。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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