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假诉讼罪还被人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5
虚假诉讼罪还被人财产保全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提起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或者伪造的证据提起诉讼,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虚假诉讼罪不仅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浪费司法资源,扰乱社会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与财产保全经常联系在一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转移、变卖、隐匿其财产,或者为将来执行判决提供担保,而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一些虚假诉讼案件中,原告为了达到非法目的,往往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的财产,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失。
对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时,应当重点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成立,或者存在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的嫌疑,人民法院就应当驳回原告的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被驳回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件中,原告伪造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巨额赔偿款。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成立。人民法院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财产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在驳回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后,如果发现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查明事实后,应当对虚假诉讼行为人提起公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在财产保全后撤诉或者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不影响公安机关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追究。
对于明知他人虚假诉讼而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协助原告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虚假诉讼行为或者采取虚假诉讼手段,而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协助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以虚假诉讼罪的共犯论处。”
虚假诉讼罪不仅危害严重,而且还会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因此,对于虚假诉讼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同时,人民群众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勇于检举揭发虚假诉讼行为,共同维护司法秩序的公正和严肃。
如何防止虚假诉讼被财产保全?
为了防止虚假诉讼被告人被财产保全,被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证据收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虚假诉讼行为。证据可以包括 witness 证词、文件、录音录像等。 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可以帮助人民法院查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及时提起反诉:如果被告人认为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可以帮助被告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反击。 举报原告:如果被告人掌握了原告虚假诉讼的证据,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在查明事实后,可以对原告提起公诉。虚假诉讼罪的特征
行为主体: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行为内容: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内容包括以捏造的事实或者伪造的证据提起诉讼,情节严重。捏造的事实是指虚构事实或者歪曲事实;伪造的证据是指伪造、变造、毁灭证据或者伪造、变造、使用伪证。 主观方面:虚假诉讼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并具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目的。 客观方面:虚假诉讼罪在客观方面必须造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后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损害被害人的财产权、名誉权、健康权等;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是指虚假诉讼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虚假诉讼罪的量刑
对于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是否严重,应当根据下列因素综合考虑:(1)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的程度;(2)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3)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程度;(4)主观恶性的大小;(5)其他情节。虚假诉讼罪的辩护策略
证据不足:虚假诉讼罪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被告人可以主张证据不足来为自己辩护。 犯罪构成要件缺失:虚假诉讼罪必须同时具备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三个构成要件,如果被告人缺少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以主张犯罪构成要件缺失来为自己辩护。 主观方面有误: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如果被告人不具有故意,而是出于过失或者正当防卫,就成立犯罪。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