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法院保全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时间:2024-05-23
在深圳法院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诉讼标的灭失或被转移而无法执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冻结存款等。
深圳法院指定的保全担保机构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深圳法院保全担保机构:
保全担保机构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深圳市易保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 0755-83590770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26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7层712室 |
深圳市中信国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0755-83504187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1号太阳广场A座11层 |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25923188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6号平安金融中心3号楼22层 |
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33895533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5号人保大厦23层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88252536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22号香格里拉大酒店23层 |
泰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22230586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平安金融中心3号楼9层 |
招商信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26030695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8号粤海证券大厦25层 |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755-23662566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6号中航大厦3号楼2层 |
当事人在向深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保全担保机构提出保全担保申请。保全担保机构审查担保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担保。
保全担保申请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保全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由法院在裁定中确定。
保全担保的期限一般为裁定之日起一年。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延长保全担保的期限。
保全担保的金额一般为诉讼标的的金额。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适当减少保全担保的金额。
保全担保在以下情况下解除:
在保全担保解除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发还保全的款项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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