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财产保全协议书
时间:2024-05-23
当债务人有逃避履行债务的可能或正在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起诉财产保全协议书是债权人和法院之间就财产保全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予以明确规定的协议文件。
本协议由申请人(债权人)**[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债务人)**[被申请人姓名]**于**[日期]**签订。申请人住所地为**[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交易详情]**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被申请人目前欠付申请人**[债务金额]**元。经多次催讨,被申请人均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将财产转移、隐藏或变卖的行为,有逃避履行债务的可能。
申请人为保障其合法权益,申请法院对下述财产进行保全:
申请人申请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自**[开始日期]**起,至**[截止日期]**止,共**[天数]**日。法院认为有必要延长的,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并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被申请人应配合法院对保全财产进行登记、清点、查封等措施。不得对保全财产进行转让、处分、毁损或转移。
被申请人应支付财产保全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管费、运输费等。
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申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违反前述被申请人的义务,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法院采取更严厉的保全措施。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被申请人签字并经法院确认后生效。
**[其他约定内容]**
申请人(债权人):**[申请人签名]**
被申请人(债务人):**[被申请人签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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