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存单提供保全担保
时间:2024-05-23
以存单提供保全担保
在民事诉讼中,保全担保是指诉讼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而向法院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以保证一旦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或裁定的措施。
存单作为一种常见的保全担保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以存单提供保全担保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申请保全:**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说明保全的理由和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等事项。 2. **提供担保:**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保全担保。 3. **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人的保全担保进行审查,检查保全担保的种类、价值和合法性。 4. **保全担保生效:**法院审查合格后,保全担保即生效,保全财产被冻结。以存单提供保全担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选择正当来源的存单:保全担保的存单应当来自正当来源,否则法院可能不予认可。 * **存单金额:保全担保的存单金额应足以保障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参照诉讼标的额和保全财产的价值确定保全担保的金额。 * **不同币种存单:如果保全担保的存单币种与诉讼标的额币种不一致,当事人应向法院说明其价值折算标准。 * **存单质押:为确保保全担保的有效性,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对存单进行质押,以防止当事人擅自支取存单。 * **保障存单安全:当事人应保管好提供保全担保的存单,防止存单丢失或被他人侵占。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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