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请保全书怎么写范文模板
一、财产保全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采取其他逃避执行的行为,所采取的提前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证最终执行裁判结果。
财产保全适用于下列情形: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正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有此危险的。
-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离开住所地,有逃避执行可能,且执行标的物金额较大,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
- 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裁判的,且执行标的物金额较大,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
-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 法院认为采取其他措施不足以保障履行生效裁判的。
二、财产申请保全书的写作规范
财产申请保全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 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案号、案由、判决或裁定书文号、生效时间等。
- 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陈述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和依据,如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隐藏财产等。
- 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明确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或财产种类,包括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
- 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或数额:提供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或数额,以便法院确定保全的范围和程度。
- 申请保全措施の種類:说明申请采取的特定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动产、限制不动产处分等。
- 申请担保或其他救济措施: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可以提出担保请求或申请其他救济措施,如查封、扣押等。
- 签名和日期: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保全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财产申请保全书范文模板
财产申请保全书
申请人:张三(原告)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00号
联系方式:13888888888
被申请人:李四(被告)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00号
联系方式:13999999999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沪普民(2023)123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书(裁定书)文号:沪普民(2023)123号
生效时间:2023年3月15日
申请理由
经本院审理,判决被告李四向原告张三支付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催告,但被告李四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得知被告李四正在将名下部分财产转移至其近亲属名下,有逃避执行的嫌疑,故申请对被告李四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内容
- 申请对被告李四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XX路88号的不动产(产权证号:沪PD20230123456)采取查封措施。
- 申请对被告李四名下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账号(账号:6222021209038436543)采取冻结措施。
申请保全标的物的价值为人民币150万元,足以覆盖判决给付的金额。
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李四名下上述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确保生效判决的执行。
担保情况
原告愿意提供足额的担保。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日期:2023年4月1日
注: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实际填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财产申请保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程序:
-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申请保全书。
- 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书,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 法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 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财产保全措施即时生效。
注意事项:
-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足以证明存在申请保全的必要性。
- 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裁定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对被执行人提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的,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
- 财产申请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及时提起执行申请,否则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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