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强制执行是法院对生效裁判文书内容强制执行的一种法律手段。而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被执行人变卖、转移、隐匿或毁损其财产,以确保执行成功。
一、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如下:
-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民诉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以上规定表明,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 申请人具有保全请求权。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债权人,且具有强制执行的生效裁判文书。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可能。如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对外大额转账、出售或赠与财产、资不抵债、涉嫌欺诈等情形。
- 保全请求具体明确。申请人应当明确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 申请及时。申请人应当在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起申请财产保全。超过时效的,法院一般不予保全。
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保全,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保全。
- 执行。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执行部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四、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及时。一旦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可能,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证据充分。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可能,否则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保全。
- 保全范围适当。申请人的保全范围应当与其债权的数额相符,不得滥用保全措施。
- 承担责任。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全费,保全措施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如果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案例
李某向徐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徐某向李某偿还借款100万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李某发现徐某正在转移其财产,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冻结徐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此后,李某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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