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可以提起财产保全么
时间:2024-05-23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措施,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在诉讼中胜诉后的债权得以实现。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是在一审阶段提起,但实务中也会遇到二审需要提起财产保全的情形。本文将就二审能否提起财产保全、如何提起及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一规定并未明确限定保全的申请只能在一审阶段提出,因此,二审中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六)》中指出,“二审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者采取相应保全措施。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禁止被执行人转让财产等其他执行措施。”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在二审阶段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提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在审查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谨慎审查保全的必要性。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保全的必要性不足,二审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提起财产保全的程序与一审阶段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提起财产保全,应注意以下事项:
二审可以提起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措施。当事人在二审阶段提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注意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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