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二次没判离会解除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5-04-21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如果离婚诉讼二次判决仍未判定离婚,那么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会自动解除吗?这其中涉及到诉讼保全的相关法律问题,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权益,因此值得我们仔细探讨。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被另一方转移、隐匿或毁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冻结、查封、扣押等,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会审查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如果符合,则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案件需要经过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则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但是,如果离婚诉讼经过两次判决,仍然未判决准予离婚,该怎么办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接受起诉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逾期未起诉或者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诉讼二次判决仍未准予离婚,并不自动解除财产保全。如果申请人没有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因此,如果离婚诉讼二次判决仍未准离,财产保全措施并不会自动解除。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财产保全的申请。 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明确,不能随意扩大保全的范围,以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并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如果判决涉及到财产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解除财产保全。案例一:李某与王某离婚诉讼案
李某与王某结婚多年,李某发现王某有外遇,便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二次判决仍未准予离婚。李某询问,二次判决不准离,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是否会自动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起诉。人民法院接受起诉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逾期未起诉或者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因此,李某二次判决不准离,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并不会自动解除。如果李某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未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案例二:张某与陈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张某与陈某离婚诉讼中,张某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陈某名下一套房产。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张某询问,离婚判决后,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是否会自动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离婚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纠纷,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因此,离婚判决后,如果判决涉及到财产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解除财产保全。在此案例中,人民法院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因此会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措施。
离婚诉讼二次判决不准离,并不会自动解除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需要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并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离婚判决后,如果判决涉及到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则会根据判决结果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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