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案件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5-04-16
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保障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申请财产保全,一些情况下的财产保全可能会被法院驳回。那么,什么案件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审查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财产保全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认为申请保全财产的数额或者范围明显超过本案争议标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按照本案争议标的额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或范围明显超出争议标的额,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调整保全申请,或者直接驳回保全申请。
如果对争议财产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即将采取上述措施,此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对争议财产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再申请财产保全没有必要,法院也不会重复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基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且该权利义务关系与保全申请存在直接联系。如果双方不存在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保全申请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无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财产保全采取的是担保制度,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明显不足,或者拒绝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情况,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担保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否则法院可能驳回保全申请。
如果案外人对涉案财产享有合法权益,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会充分考虑案外人的权益。如果案外人的权益可能受到保全措施的影响,法院一般会驳回保全申请,或者要求申请人调整保全申请,以避免侵犯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申请人存在恶意保全情形,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常见的恶意保全情形包括:
明知对方没有履行能力,但仍申请高额财产保全,意图给对方造成困扰或施压 故意夸大或虚构诉讼请求金额,申请高额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超出对方全部财产,意图使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其他不宜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法院可以驳回保全申请。
例如,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申请保全另一方的全部财产,可能导致另一方丧失生活来源和履行判决的能力,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此类保全申请。
小张与小李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小张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小李名下的一套房产。法院审查后发现,该房产是小李与小王夫妻共同财产,且小王未涉入本案纠纷。因此,法院认为小张的保全申请范围过大,决定驳回其保全申请。
在本案中,小张申请保全的范围过大,侵犯了案外人小王的合法权益,法院因此驳回保全申请。小张可以调整保全申请范围,仅针对小李个人财产提出保全申请,以提高获得法院支持的概率。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申请的,一些情况下法院会驳回保全申请。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谨慎考虑是否申请财产保全,并合理确定保全的范围和金额,以提高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同时,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也会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