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保全财产
时间:2024-11-20
诉前保全财产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下是其详细介绍:
适用条件
- 情况紧急:例如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抽逃资金等逃避债务履行的行为,再如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 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等.
- 有明确的给付内容: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即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性质,如要求对方支付货款、赔偿损失等.
-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以表明其申请保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保证人保证等.
申请材料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如保全对象、数量、种类、性质、价值、所在地等,同时写明较为详细的事实与理由,并申请采取适当的保全方法.
- 担保材料:提供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如以现金担保的,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以房产担保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等.
- 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委托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以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 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主张的案件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用以支持其申请诉前保全的请求,如合同、借条、收据等.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线下提交需将材料交至法院立案庭;2.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担保是否合法有效等。法院一般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 裁定执行: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会立即开始执行,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被保全财产进行限制处分,以确保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
4. 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
保全范围与期限
- 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般是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 保全期限: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解除保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
- 人民法院发现存在保全错误;
- 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同意;
-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已被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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