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保函工作方案模板
时间:2024-10-03
为规范工程保函管理,保证工程保函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工程担保制度实施方案》(津建协发[2011]1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保函工作方案
(一)工程保函的适用范围
1、工程保函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以下统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许可证件的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
2、工程保函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招标人依法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保证金业务。
(二)工程保函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2、申请人应当具备与工程保函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资产规模、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
3、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4、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
5、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函业务操作规程,明确保函业务的申请、审核、出函、登记、归档等操作流程。
6、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函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保函业务档案,确保保函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7、申请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函业务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送保函业务统计数据。
8、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保函的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保函申请书、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注册资本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材料。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合格的,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申请人基本情况、拟核发的工程保函业务范围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工程保函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工程保函业务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工程保函专用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视为放弃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工程保函业务许可证》。
(四)工程保函的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工程保函申请书、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注册资本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查合格的,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申请人基本情况、拟办理的工程保函业务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工程保函业务受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申请人持《工程保函业务受理通知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保函业务,并按照约定缴纳保函保证金。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在收到保函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工程保函。
6、申请人持工程保函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7、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保函有效期内,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并要求其暂停保函业务。
8、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在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应当暂停保函业务,并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对申请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从事保函业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保函业务资格。
(五)工程保函的监督管理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保函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保函业务档案,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保函业务统计数据。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保函业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保函业务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保函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保函业务的规范有序开展。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6、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保函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工程保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程保函的格式文本
(一)工程保函正文
××银行××分行(或支行):
为支持××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我行(或支行)特开具本保函。现承诺: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或中标后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订立合同的,我行(或支行)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
2、如果投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我行(或支行)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的履约保证金。
3、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我行(或支行)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4、如果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我行(或支行)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本保函自招标人收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逾期自动失效,招标人应及时将本保函退还我行(或支行)。
6、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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