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了财产保全的钱怎么取
时间:2024-07-30
财产保全的定义和内容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处分或毁损财产,以保障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财产保全包括冻结、查封、扣押等方式,其中冻结是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进行限制处分。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具有保全必要的利害关系和被执行人有转移、处分或毁损财产的可能。 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保全,并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解冻申请财产保全的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后,已保全的财物,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返还。” 因此,申请人想要取回财产保全的钱款,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解冻申请。
解冻申请的材料
解冻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解冻申请书》; 人民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li>双方当事人已调解或和解的调解书或和解协议原件或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已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证据材料。解冻申请的流程
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解冻申请后,执行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作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通知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 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后,执行法院将通知银行解除冻结,申请人即可凭《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向银行提取款项。
特殊情况下的取款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未履行判决义务前申请取出现金。如:
申请人用于治疗急病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合理费用; 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或者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况下,需要提取部分已保全款项作为申请费用的; 申请人有权提取其本身不因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部分财产; 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特殊情况下申请取款,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执行法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的钱款取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解冻时,申请人需要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缺失材料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对于已履行的部分义务,申请人需一并提供证据材料; 如执行标的物为不动产或其他非现金资产,则不能直接取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在未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前,申请人不得擅自解冻财产,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总结
申请财产保全的钱款取现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解冻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执行法院审查同意后,将通知银行解除冻结,申请人即可凭相关手续提取款项。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未履行判决义务前取出现金,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执行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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