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保全财产多长时间执行
时间:2024-07-21
离婚案件诉讼中,为了防止被申请执行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为了保障判决或者裁定的执行,在执行程序开始前,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在未宣判之前,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保全财产的执行期限
离婚保全财产的执行期限,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自裁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在诉讼中下落不明或者有转移、变卖、损毁财产行为,法院可以按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裁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这种情况下,保全期限自裁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自判决之日起两年内执行如果离婚案件已经判决,且判决中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明确的判决,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即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期限自判决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执行如果离婚案件以调解协议结案,调解协议对财产分割作出了明确约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即会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期限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保全期限的延长
如果在保全期限内,申请执行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申请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有 основания,可以在保全期限届满前,裁定延长保全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保全解除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人民法院认为保全不必要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判决或者裁定的; 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程序的; 人民法院发现保全措施不当的; 有本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保全
对错误的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
结语
离婚保全财产是为了保障离婚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确保判决或裁定的顺利执行。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并在保全期限内主动申请执行,否则可能会丧失执行权利。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并提出相应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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