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协商
时间:2024-06-07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处分其财产,从而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由当事人在诉讼开始前向法院提出,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予以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作为一项强制执行措施,具有时效性强、强制力强、程序严谨等特点,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诉前财产保全也可能对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诉前财产保全问题,既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被执行人的消极影响。
一、诉前财产保全协商原则
诉前财产保全协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协商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平等性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不得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恶意阻挠协商。 协商一致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商一致,不得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公平的条件。二、诉前财产保全协商量度
在诉前财产保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案情分析:当事人应当对案情进行充分的分析,包括诉讼标的、双方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等,从而明确提出保全的范围和数额,为协商奠定基础。 保全方式选择:法律规定了多种保全方式,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扣押动产等,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 担保措施:为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担保,例如保证金、抵押物或第三人保函等,以保证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分期履行协议:对于标的额较大或者被执行人经济能力较为困难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协议,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减轻对被执行人的压力。三、诉前财产保全协商技巧
诉前财产保全协商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技巧提高成功率:
尽早沟通:当事人应当尽早进行沟通,避免错过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期限。 态度诚恳:当事人应当以诚恳的态度进行协商,积极配合对方的合理诉求。 证据充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証拠材料,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让步协商: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在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地做出让步。 法律顾问协助:当事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协商,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四、诉前财产保全协商成果认定
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应当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对该协议书予以确认的,将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
五、案例分析
案例:A公司起诉B公司追偿货款,因B公司无力偿还,A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B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查封B公司的厂房。B公司提出异议,认为A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冻结和查封将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A公司同意对B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金额为诉讼请求金额的一半; B公司提供价值等同于诉讼请求金额一半的抵押物,以抵押A公司冻结其部分银行账户造成的损失; 双方同意对B公司的厂房进行查封,但是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且B公司有权在查封期间继续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将达成的协议书提交法院申请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六、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协商是解决诉前财产保全争议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法院在诉前财产保全协商中应当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诉前财产保全制度的公正、高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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