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是法院找财产吗
时间:2024-09-26
对于法院是否会主动寻找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这是很多人都会疑惑的问题。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司法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生效裁判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那么,财产保全是不是法院找财产呢?财产保全包括那些财产?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有哪些?下面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疑惑。
一、财产保全是法院找财产吗?
财产保全不是法院主动找财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并不会主动进行财产调查,而是需要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才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会审查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保全的形式和内容要件,符合的,则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及财产持有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一般包括被保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金额、范围和期限等事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会通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会向被申请人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告知其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财产保全包括哪些财产?
财产保全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金钱;
(二)银行存款、基金份额、股票、债券等电子账户内的财产;
(三)动产、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名义下的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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