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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可以大于标底
### 导言
在民事
诉讼中,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保全措施,旨在防止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毁损或变卖财产的行为而无法实现胜诉判决。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的限度为标的额。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财产保全的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
### 法律依据
对于财产保全的限度,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自由裁量决定。在《民事诉讼法》第93条中,仅规定了财产保全的限度不得超过请求的范围,但并未对标的额的限制进行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7条规定:“被申请人隐匿、转移其财产,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冻结被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存款、划拨其存款的措施。”该条规定表明,在被申请人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超出标的额的财产保全措施。
### 可以超出标底的情形
实践中,法院可以将财产保全的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的情形包括:
* **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例如,被申请人将大量资金转入境外账户,或者将财产转移至第三人名下。
* **被申请人无正当财产收入,但有巨额财产。**例如,被申请人无正当经济来源,但拥有多处豪宅和奢侈品。
* **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容易贬值或难以清算。**例如,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为股票或其他可能大幅贬值的投资产品。
* **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远高于标的额。**例如,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拥有未披露的隐匿财产。
### 申请程序
申请人申请将财产保全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 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
* 被申请人无正当财产收入却拥有巨额财产的证据
* 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容易贬值或难以清算的证据
* 申请人证明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远高于标的额的证据
### 法院的审理
法院在审理申请人申请将财产保全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的请求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被申请人是否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 标的额的数额
* 申请人的证据情况
* 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远高于标的额的,法院可以支持申请人的请求,将财产保全的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
### 保全的解除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被申请人提供
担保,保证不转移、隐匿财产的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法院认为财产保全措施不必要的
### 注意要点
* 申请人申请将财产保全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将财产保全的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
* 财产保全的限度可以因后续的证据情况和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等变化而进行调整。
### 结语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保全措施,在防止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或变卖财产而无法实现胜诉判决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远高于标的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财产保全的限度提高到大于标的额,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