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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担保协议书
###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由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于[日期]签订,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 第二条 保全措施
甲方申请人民
法院对[
财产名称]采取[保全措施名称]。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担保,以担保甲方承担因本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害。
### 第三条 保全标的物
保全标的物为:[财产名称],详细信息如下:
- 类型:
- 数量:
- 价值:
- 所有权人:
### 第四条 保证担保
乙方保证甲方承担因本保全措施造成的以下损害:
1. 被保全财产价值的损失;
2. 被保全财产权利人因保全措施遭受的损失;
3. 被保全财产灭失或损坏的损失;
4. 人民法院因保全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
### 第五条 担保方式
乙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
1. 现金抵押:乙方将[金额]现金存入指定账户,作为担保。
2. 保证金:乙方向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保证金,作为担保。
3. 财产抵押:乙方提供[抵押财产名称]作为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其他方式: [具体说明其他担保方式]
### 第六条 保留追索权
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担保方式,甲方均对其主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在支付担保金后,对甲方享有追索权。
### 第七条 保全担保的生效和解除
1. 本担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为:(1)经法院裁定或判决撤销保全措施后,保全标的物已恢复原状;(2)甲方已承担因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害,并向乙方提交免除担保的证明文件。
### 第八条 保证责任追究
如果甲方因恶意申请或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保证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署:
甲方: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乙方: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