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什么会被扣押呢
时间:2024-06-19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是指法院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而对其财产采取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
财产保全扣押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下列财产:
被申请人或者可能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房屋、车辆、有价证券和其他财产; 被申请人或者可能被执行人的存款、汇款、债权、股权等财产; 被申请人或者可能被执行人的其他动产和不动产。财产保全特别扣押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因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提起的诉讼,法院可以扣押与该侵权行为相关的财产。 因婚姻家庭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可以扣押涉及该纠纷的财产。 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法院可以扣押涉及该继承的财产。 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法院可以扣押涉及该争议的财产。财产保全的例外情形
并非所有财产都可以被扣押,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被扣押:
公民和法人生活必需的衣物、住房、交通工具和其他生活用品; 公民的劳动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所需的财产; 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需的财产; 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权利凭证及其他具有证明性质的证件; 正在使用中的生产工具和原材料。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财产保全; 法院委托执行机构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机构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 被申请人若不服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
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和申请人都有以下法律后果:
对被申请人: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被扣押的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对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申请财产保全是恶意或滥用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申请人撤回申请; 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事人达成和解;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其他有正当理由的情况。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全措施,能够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不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并非剥夺被申请人的财产所有权,而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和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履行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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