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能否做财产保全案例
时间:2024-06-16
离婚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但当婚姻走到尽头,除了情感上的伤痛,财产分割也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在离婚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自身权益,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为防止当事人(债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对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指的是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担心另一方会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 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风险。**
例如,一方发现另一方正在偷偷转移银行存款、变卖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举债,企图将债务全部留给另一方承担等。
**2. 存在一方挥霍、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风险。**
例如,一方沉迷赌博、挥霍无度,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个人挥霍,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3. 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一方无法获得有效财产分割结果的情形。**
例如,一方身患重病,急需用钱治病,而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可能导致重病一方无法得到及时治疗,甚至危及生命。
并非所有离婚案件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
**2. 必须有明确的申请对象,即被申请人。**
**3.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财产无法分割的情况,且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4. 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抵押等。如果法院最终判决申请人不应得到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 **准备材料:** 离婚诉讼状、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财产线索、担保材料等。
2. **提交申请:**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3. **法院审查:**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裁定。
4. **执行裁定:** 如果法院裁定准许保全申请,申请人需缴纳保全费用,法院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案例:** 张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多年,育有一子。近年来,双方感情逐渐破裂,争吵不断。张女士发现李先生在外面有外遇,并且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将房产过户到其父母名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经审查认为,张女士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李先生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损害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裁定冻结了李先生名下的银行存款以及相关房产。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与李先生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由于张女士及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有效防止了李先生转移财产的行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保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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