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财产原告能保全吗
时间:2024-06-06
## **没有财产原告能保全吗?**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而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财产保全措施是指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判决后能够执行。原告申请保全,一般需要提供担保。那么,没有财产的原告是否可以申请保全措施呢?
### **没有财产的原告申请保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财产; 对判决前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 对涉案的财物和证据; 法律规定可以保全的其他财产。因此,对于没有财产的原告,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才能申请保全措施,即被告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具体而言,有以下情形:
被告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被告即将出境,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被告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其他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形。### **申请保全证据要求**
原告申请保全措施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否则法院将不予准许。证据可以包括:
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被告即将出境的证明; 被告经营状况恶化的财务报表; 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前述情形的证据。### **保全措施选择**
对于没有财产的原告,法院在准许保全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常见的保全措施有:
查封:指将被告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财产禁止转移或处分,并指定执行干警看守; 扣押:指将被告的动产(例如汽车、存款等)扣押,并由法院指定场所保管; 冻结:指将被告的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冻结,使其无法使用或转移; 行为保全:指法院强制被告停止实施某些行为,如禁止被告处分财产、禁止被告出境等。### **需要注意的问题**
原告申请保全措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原告对申请保全承担责任。如果申请保全后判决无罪或不成立,保全措施应当及时解除,否则原告将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对保全措施采取严格审查的原则,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时才会准许保全; 保全措施存在期限。在诉讼过程中,保全措施最长不得超过180天。超过期限未完成诉讼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保全措施可以解除。如果保全措施的条件发生变化,如被告已经提供担保、判决生效等,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总结**
综上所述,没有财产的原告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但需要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在准许保全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原告在申请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保全措施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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