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
时间:2024-06-06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确保判决得以执行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要求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上海人保作为中国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之一,在诉讼财产保全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的计算方法、影响因素和常见问题,旨在为相关方提供全面的理解和指导。
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费率根据诉讼标的额确定,具体费率表详见上海人保官方网站。对于诉讼标的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按 2.5% 计算;对于诉讼标的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之间的,按 2% 计算;对于诉讼标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 1.5% 计算。
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以下附加费率:
诉讼类型费率:普通案件为 0.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 1%。 抵押物费率: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的,按基本费率的 50% 计算;以质押物作为担保的,按基本费率的 30% 计算。 保全措施种类费率:冻结银行存款为 0%,冻结股权和动产为 1%,查封不动产为 2%。 投保人信用费率:投保人信用良好的,按基本费率的 80% 计算;投保人信用一般的,按基本费率的 100% 计算;投保人信用较差的,按基本费率的 120% 计算。总费率 = 基本费率 + 附加费率。
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
诉讼标的额越大,保全费率越高。
查封不动产的保全费率高于冻结银行存款和冻结股权、动产。
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的保全费率低于以其他方式作为担保的保全费率。
投保人信用越好,保全费率越低。
涉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保全费率更高。
以下是一些关于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的常见问题:
保费可在保单签订后一次性缴清,也可分期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可与上海人保协商确定。
如果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未实际执行,保费可全额退还。如果保全措施已执行,保费不予退还。
基本费率不可协商,附加费率可依具体情况与上海人保协商调整。
投保人可以指定上海人保或其他经法院认可的担保公司。但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指定。
上海人保诉讼财产保全费率是影响诉讼成本的重要因素。通过合理把握费率计算方法、影响因素和常见问题,相关方可以有效控制诉讼成本,并为顺利进行诉讼活动奠定基础。上海人保作为专业的诉讼财产保全服务提供商,秉承诚信、高效、专业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保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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