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全呢法院
时间:2024-06-05
**引言**
在我国,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时,为防止一方当事人恶意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申请财产保全的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起诉离婚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并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1. 定义**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限制和保护,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毁损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2. 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仅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目的在于保障胜诉方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人的;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共有财产或者已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方连续两年以上未履行家庭义务,致使另一方生活困难的; 因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致使另一方及其子女生活困难的。**1. 申请主体**
申请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
**2. 申请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原件;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书; li申请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情况紧急且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上述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证据。**3. 申请方式**
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财产保全。
**4. 审查与裁定**
受理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1. 查封**
查封是指法院扣押、管理被执行人动产、不动产并制作查封笔录的行为。查封后,不动产不得买卖、抵押、出租,动产不得转移、使用。
**2. 扣押**
扣押是指法院扣押被执行人的现金、存款、汇票等财物并场所存折、账号及密码的行为。扣押后,被执行人不得提取、支取或使用该冻结款项。
**3. 冻结**
冻结是指法院禁止被执行人对银行存款和其它资金账户进行转账、划拨或提取款项的行为。冻结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被限制使用。
**4. 禁止处分**
禁止处分是指法院禁止被执行人将不动产、动产或其他财产以赠与、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处分或处理的行为。
**1. 解除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有证据证明足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受侵害的,可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2. 撤销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当事人撤回申请或者有证据证明财产保全裁定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财产保全。
**1. 及时申请**
当事人应在得知或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变卖、毁损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范财产被转移或隐匿。
**2. 提供充分证据**
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以便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裁决。
**3. 适度申请**
财产保全措施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合理申请,不得滥用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保全数额应以受损或可能受损的程度为限。
**4. 配合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如提供财产清单、出示账本、接受询问等,以确保财产保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起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积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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