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可以诉前保全财产
时间:2024-06-0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共同的财产。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为防止一方恶意转移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之前,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在离婚诉讼中,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下列情形之一成立的: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或转移财产之 خارجة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有串通合谋转移、藏匿、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 被申请人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被请求财物的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申请保全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之 خارجة 申请人提交担保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诉前财产保全身形的,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或者处分特定财产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没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之 خارج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付诉讼担保。如果不能证明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之 خارجة,致使诉前财产保全被错误采取的,应当对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有几点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保全性质,人民法院不会审查申请人的主张是否成立案例1: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投资股票失败,欠下巨额债务。为了防止李某转移财产,张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李某的银行存款和房产进行查封。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李某有转移财产的 خارجة,遂裁定对李某的银行存款和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被申请人:李某 申请人:张某 诉讼请求:查封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和房产 案由: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案例2:王某与赵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赵某多次向王某提出离婚,但王某不同意。为了防止赵某转移财产,王某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赵某的汽车进行查封。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赵某有转移财产的 خارجة,遂驳回王某的申请。
被申请人:赵某 申请人:王某 诉讼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汽车 案由:离婚,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离婚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保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一方恶意转移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但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一定要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之 خارجة,并且要提供担保,避免因错误保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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