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时间:2024-05-31
作为诉讼当事人,您可能会面临对方当事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情况,导致您在诉讼胜诉后无法及时执行判决。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推出了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可以在诉讼中为您提供财产保全保障。
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诉讼请求范围内的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和保全财产的保管 诉讼费用的保全 保全财产后产生的保管费、变价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在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暴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因刑事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因被保险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 已投保其他保险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在诉讼中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索赔:
向承保保险公司提交《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索赔申请书》 提交诉讼立案材料、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后,对符合保障范围的索赔进行赔付为了保障您的诉讼权益,建议您在提起诉讼或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投保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投保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投保人必须是湖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当事人 保单生效后,即使尚未提起诉讼,只要符合保单约定条件,即可申请财产保全 保费根据案件标的额、诉讼类型、诉讼阶段等因素确定案例:张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申请对李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准予保全。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诉讼请求范围内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承保范围,赔付了张某保全财产产生的相关费用。
湖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效避免了诉讼胜诉后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建议相关当事人在诉讼前或申请财产保全时,及时投保该险种,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您附近的保险公司或查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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