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能保全怎么撤销
时间:2024-05-26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其处分,以保证将来判决得以执行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既可以保全债权,也可以保全标的物。
## 财产保全能保全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保全下列几种财产:
被执行人或者可能被执行的财产 当事人正在受到侵害的财产 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可能被转移、毁损、隐匿的财产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财产保全的种类及适用情形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冻结存款、汇款:适用于银行存款、汇款等债权 查封、扣押动产:适用于汽车、机器设备等动产 查封、扣押不动产:适用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限制出境:适用于可能转移财产或者妨碍诉讼的当事人 其他保全措施:如扣押股票、股权、知识产权等特殊财产法院在选择适用何种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案件性质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保全财产的必要性 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影响 保全措施的可执行性 ## 如何撤销财产保全?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撤销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保全错误:指财产保全的客体不属于被申请人,或者申请人没有保全的请求权 造成重大损失:指财产保全严重影响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 提供担保:指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保证在诉讼中履行义务 超过保全期限:指诉讼终结或者判决已经执行完毕,但财产保全仍在继续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陈述撤销财产保全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一般应当在15日内作出裁定。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 总结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采取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隐匿、转移财产,从而保障判决的执行。但是,财产保全也可能侵犯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适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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