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有调解程序吗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诉讼制度,主要目的是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关于财产保全是否有调解程序,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从调解制度的性质、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及司法实践等角度出发,进行全面的分析。
调解制度是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调解人的主持下,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的特点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自主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协议具有较高的契约性和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是民事诉讼中解决纠纷的基本方式之一,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对被申请人可能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隐匿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实施不利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财产保全的性质与调解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财产保全是否有调解程序存在较大分歧。部分法院认为,由于财产保全属于强制执行措施,其本质上与调解制度相悖,因此财产保全不适用调解程序。而另一些法院则认为,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与调解制度的目标一致,因此财产保全可以适用调解程序。这些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执行异议和执行执行和违法行为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確表示,财产保全程序不适用调解程序。这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否认了财产保全有调解程序的说法,统一了全国的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表态,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态财产保全程序不适用调解程序,统一了全国司法实践。这一表态有助于保障财产保全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财产保全案件,充分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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