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法院怎么写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或执行过程中,因情况紧急,为防止当事人一方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或裁定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裁定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2. 申请方式**
财产保全的申请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提出。**3. 申请内容**
申请财产保全的书面申请应当载明下列事项:**4. 证据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5. 审查流程**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审查主要包括:形式要件审查、保全理由审查、保全范围审查、程序要件审查等。**6. 保全裁定**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裁定准予保全。保全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7. 保全方法**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限制转让、禁止处分等。**8. 注意事项**
**9. 案例**
**案例一** 张某与李某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张某受伤。张某向法院起诉李某,并申请对李某的车辆进行查封。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李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故裁定准予查封李某的车辆。
**案例二** 王某与刘某发生借贷纠纷,王某向法院起诉刘某,并申请对刘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故驳回王某的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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