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中保全提供多少财产担保
时间:2024-05-23
诉中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为防止当事人一方隐藏、转移、变卖财产或者造成其他妨害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一方的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暂时代管、扣留、查封、冻结等措施,以确保生效裁判能够得到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中保全财产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数额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诉讼请求的数额,但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期限原则上为诉讼终结之日。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延长保全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诉讼中止期间,法院可以中止财产保全;诉讼终结时,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诉中保全的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情况紧急的,可以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裁定诉中保全财产后,应当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并责令其交出或提供财产。被保全财产的人应当按照法院的裁定交出或提供财产,不得拒绝或者妨碍。
提供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不能履 行担保义务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诉中保全财产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诉中保全财产担保撤销后,被保全财产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解除限制措施。
1.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范围包括诉讼请求的标的物、被告的其他财产以及足以覆盖诉讼请求标的物的价值的其他财产。
2.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担保人可以是谁?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担保人可以是申请诉中保全的当事人、第三方,或者提供担保保险的保险公司。
3.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费用由谁承担?
诉中保全财产担保的费用一般由申请诉中保全的当事人承担。但是,如果被保全财产的人故意妨碍诉讼,造成诉中保全的费用增加,则可以由被保全财产的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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